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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胡森轩律师亲办案例】男女双方因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一次调离

案情简介:

原被告于2015年2月20日,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18年3月30日在XX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因婚前缺乏充分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共同生活后二人性格差异较大,常常发生争吵,无法妥善地处理家庭矛盾,以致双方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婚后育有二子,分别取名杨*、杨。

2018年12月30日,原告在其表哥的帮助下开始经营一家**店,开业没多久双方就时常发生矛盾,被告经常外出甚至半夜才回家,因此事双方大吵大闹,有一次被告离家出走,原告无奈之下报警对方才回家,回家之后被告依旧我行我素,因为双方已无感情可言,随后家庭矛盾激化,我们互相厮打后她又离家出走,因孩子年龄较小,被告的亲戚也前来劝说,我便同意继续与被告一起生活。

因双方在婚后无法很好的沟通,原告在西安工作,被告在回家后亦未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原告回家后骑电动车不小心摔伤腿,双方又为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第二天,被告又来家里大闹一场,被告离开后便再未回家。双方分居良久,继续拖下去已无任何意义。

办案经过:

在接受委托后,我们积极协商处理方案,形成对应的诉讼和调解策略,收集相关证据,为当事人当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开庭应诉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

案件结果:

经过双方调解,法院最终通过调解书的方式确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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