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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即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不得有其他第三人作为诉讼当事人。并且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公司必须是与原告具有自己合法夫妻之间关系,即双方企业必须是合法配偶。

(三)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并提交诉状副本,包括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情况和有关证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在离婚诉讼的前提下,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归纳了受理离婚诉讼的条件,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法院才会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也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原因是上面列出的那些应该满足验收条件。如果缺乏这些条件,法院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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