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律师胡森轩亲办案例】婚约财产(彩礼返还)纠纷,代理被告积极应诉,调解离婚后彩礼返还19万(案例11)
案情简介:
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20年11月,原被告双方订婚并举办了结婚仪式,2020年12月10日在XX市草率地办理了结婚登记,原告实际向被告家交付彩礼23.8万元,当场退还彩礼1.5万元,并有陪嫁物2万余元,被告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共同生活期间,原告多次对被告实施家暴,同时其沉迷于网络游戏屡教不改,现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故诉至法院。
办案经过:
在当事人委托后,我们积极协商处理方案,形成对应的诉讼策略,收集相关证据,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开庭应诉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最终调解离婚,彩礼较少返还。
案件结果:
3.原告向韩XX、米XX返还陪嫁物折价款7520元
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律师提示:
在我国传统意识浓厚,通常情况下一般人不愿将夫妻争议诉诸法院。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因此,对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须征得该军人同意;或收集现该役军人有重大过错的证据。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1、在双方婚前协商彩礼时,以合理适当为主,打消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目的。地方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进行大力整治,着力推进社会风气好转。2、婚约财产纠纷中,返还数额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是否生育、过错方归责等因素。3、没有物质的婚姻可能是不牢固的,但只依靠物质而没有感情的婚姻更是没有温情的。因彩礼双方家庭无法确定,甚至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比比皆是。4、常有在离婚后旋即提起婚约财产纠纷的当事人,所以建议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否则若一方起诉返还彩礼,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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