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甘肃平凉婚姻家庭律师」
民事上诉状(离婚)
上诉人(一审被告):***,男,生于1993年03月17日,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女,生于1993年03月17日,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做出的(20XX)甘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和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XX)甘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二审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的事实确有错误。
原审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单独就原告的陈述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是错误的。原审判决被告并未到庭,实质剥夺其抗辩权,判决结果不合理。上诉人为了家庭生活外出打拼,平常疏于和女方的交流,同时每逢过年要去被女方家中拜年,因此证明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其次,原审在没有征得原审被告同意的情况下做出离婚的判决,严重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对于离婚的诉讼,应当以先行调解为前提。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不确定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并且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审法院应予纠正。
二、原审中女方故意隐瞒共同债务,逃避夫妻共同还债的义务,请求人民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改判。
双方于201X年X月2X号登记结婚,在婚后不久,因上诉人家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生计,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共同向银行贷款8万元,现欠银行贷款共计8万余元仍未归还,上述共同债务的事实,被上诉人并没有在开庭审理中如实告知,在原审判决中也并未提及,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的认定存在严重事实不清的情况,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三、在被上诉人确实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女方应当适当增加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直至婚生子成年为止。
上诉人家在农村,常年在外打工维持生计,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但原审判决并没有充分考虑上诉人的经济状况,如果被上诉人在确实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考虑到婚生子年仅四岁,体质较弱,每年光医疗费花费几万元,其他日常生活方面开支较多,包括孩子的奶粉、上学等一系列费用开支,同时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来说,被上诉人支付的抚养费三百元确实无法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所需费用,若法庭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则上诉人请求法院判决女方适当增加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在对上述事实没有查清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的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服该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之规定,现请求贵院撤销(20XX)甘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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