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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森轩律师亲办案例】女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男方起诉后一次判离,依法分割财产

案情简介:

原被告双方自由恋爱,双方于2019年X月X日在崆峒区民政局草率地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目前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以各种理由多次要求原告大额转款,现因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原告要求被告依法承担个人债务的偿还责任。

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共同生活后二人生活习惯及性格差异较大,常常发生争吵,婚后原告一直妥协维持至今,加之被告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与其他异性存在不正当的婚外关系,以致双方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由此给原告的生活带来很大的痛苦,被告婚内的多次行为深深伤害了原告,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办案经过:

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协商处理方案,调取案件主要证据,形成对应的诉讼策略,开庭是出示相应证据并发表明确的代理意见,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

1、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

2、原告向被告支付共同财产折价款;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第1079条第3款第4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84条、1085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第46条、第49条、第69条、第78条第2款

律师提示:

一、选择离婚两种途径:

1、 协议离婚;

2、 诉讼离婚;

在我国传统意识浓厚,通常情况下一般人不愿将夫妻争议诉诸法院。

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时,向法院诉讼解决则是唯一途径。

二、离婚涉及的主要问题

1、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起诉离婚需准备的条件

1、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4、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5、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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