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律师 > 正文内容

【平凉胡森轩律师亲办案例】婚约财产纠纷(彩礼)积极应诉,彩礼大额返还,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案例6)

案情简介:

原告李X与被告吴X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20年6月认识,并于2021年8月25日订婚,三被告并未陪嫁。随后,因被告吴X不同意结婚,双方对后续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三被告拒绝退还彩礼20.8万及黄金首饰。

办案经过:

在当事人委托后,我们积极协商处理方案,形成对应的诉讼策略,收集相关证据,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开庭应诉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

案件结果:三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17万元及金手镯一枚。

律师说法:

代理意见部分展示:

一、原告为结婚而给付三被告彩礼20.8万元及黄金首饰的这一客观事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三被告理应返还原告全部彩礼及首饰,这也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明确规定。

三、判决被告家返还原告全部彩礼,既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又体现人文关怀,有利于纠正现在社会的不良婚恋价值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律师提示:

在离婚后旋即提起婚约财产纠纷的当事人比比皆是,所以建议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否则若一方起诉返还彩礼,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